车管部门提醒: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请主动注销

11-11 09:58  

近日,江陵交警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了辖区内20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信息,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据了解,达到使用年限或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已注册机动车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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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倩  

责编:邓曼  编审: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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