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2月4日8时起
江陵县中心城区实施限制车辆通行的措施以来
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
但仍然有一些驾驶员不遵守规定驾车出行
交管部门将依据
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
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我们将持续对这些车辆进行曝光!
【曝光台第二十四期】
车牌号:鄂DR87Y2
地点:仙鹤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2日
车牌号:鄂DS60V7
地点:荆江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2日
车牌号:鄂DVQ851
地点:荆江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2日
车牌号:浙C988WX
地点:江陵大道与楚江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3日
车牌号:鄂DC9275
地点:荆江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3日
车牌号:鄂DU3B51
地点:荆江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3日
车牌号:鄂DU821Z
地点:荆江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3日
车牌号:浙JC09V6
地点:荆江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3月3日
疫情在前
警察不退
江陵交警一直都在
最后
再次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不要走亲访友
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
遵守交通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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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交警
编辑:廖超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