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今日16时起,江陵县全面升级管控措施!

©原创   02-16 13:59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全面升级疫情管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第14号)

为进一步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全县城区、集镇、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除预留应急通道外,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城区所有散居居民点一律以街巷为网格封闭管理。有物业的小区由郝穴镇牵头,县住建局、相关县直部门配合,单位宿舍由所在单位负责,其他由所在社区负责。乡镇以自然组(台)为单位一律封闭管理,由村(居)委会负责。本组(台)人一律不许外出,外人一律不许进入。经批准复工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工地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除参与防疫工作和保障城乡基本生活功能的人员凭证出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

二、除医护人员和救护用车、公务用车、疫情防控工作车辆、医疗救护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配送车辆(包含小车、三轮车等)以及消防、抢险、环卫、军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城市运行保供无关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含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禁止通行。所有违规上路车辆一律暂扣。因购买饲料、销售农产品、春耕备耕等涉及农业生产需要进出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经乡镇(管理区)指挥部同意。重新制发通行证,统一县内通行证和出县通行证样式,完善通行证相关信息内容,规范查验流程。所有制发的通行证报县纪委监委备案。 

三、未经县乡指挥部批准营业的经营场所一律关闭。经批准的定点超市、农贸市场、农资市场、药店、母婴店等保障民生的经营场所仅对代购员、配送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所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和急需物品实行代购配送服务,由配送企业或村(社区)组织专人配送。经批准的定点超市、农贸市场、农资市场要限时限人营业。代购员和配送人员持证上岗,保证为居民每三天提供一次代购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

四、所有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一律佩戴明显标识上岗,党员佩戴党徽。各乡镇(管理区)、村(社区)成立防控巡逻队,在辖区不间断巡逻。下沉到一线参与防疫工作的机关党员干部要服从村(社区)统一领导和调度。

五、对冲闯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管理的,聚众打牌赌博的,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律从严从快追责问责。

六、鼓励开展无疫创建。鼓励广大居民参与无疫乡镇(管理区)、无疫村(社区)、无疫单位、无疫小区创建工作,争当遏制疫情蔓延的模范。对成功创建并获得省级、市级、县级命名表彰的单位,县指挥部给予奖励。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6日16:00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与配合!      


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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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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