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

©原创   01-29 17:10  


为了全力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城市运行、民生服务和疫情防控的正常运输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方式

(一)按照县指挥部第4号通告,全县继续实行交通管制,保留S74监江高速“江陵”收费站出入口和荆监一级公路资市镇玉古村卡口供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人员通行。(县域公路出入口交通管制由县指挥部交通治安管控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乡镇、村道路卡口交通管制由属地政府负责。(联系电话附后)

(三)国省县主干道卡口设置须报县指挥部批准。

二、通行条件

按照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原则,对保障运输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严禁运送人员、活禽和野生动物)、军警车辆、医疗救护、消防应急、抢险、邮政、运钞、垃圾清扫转运车辆和电力、电讯、供水、供气等工程车辆及殡葬车辆、执行疫情防控的公务车辆在查验登记后一律放行;有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明的车辆在查验登记后一律放行。存在疑问的由值守人员立即报告负责人处理。

三、车辆、人员通行

(一)确因特殊原因需出入县域的人员,由所属辖区政府、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后向县指挥部申请通行证。(通行证申领联系人:李腾飞,联系电话:0716-4735836、15926541990,办公地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违章处理中心)    (二)在县内通行车辆、人员,由乡镇(管理区)指挥部严格把关,做好登记,出具证明,并报县指挥部备案,在县内准予通行。

附表:江陵县各乡镇(管理区)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讯录

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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