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江陵报道: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行为,严重违反《消防法》,2月28日下午,江陵县城区某KTV被江陵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贴上查封的封条。
某KTV位于江陵县城区仙鹤大道与中兴路交汇处。前期,江陵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时,发现该KTV内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且不具备防灭火功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江陵消防大队决定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29日对其临时查封一个月。
江陵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介绍,一个单位或者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灭火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时,消防设施就形同虚设成了摆设,极有可能小灾酿成大祸。下一步,江陵县消防部门将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处坚决整治一处,绝不姑息迁就,让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来源:江陵县公安局
编辑:叶思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