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全县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的通知

07-04 15:59  

各乡镇(管理区)、江北监狱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7月4日8时,我县重点河渠水位均降至设防水位以下,当前险情已基本可控,全县汛情总体平稳,根据《江陵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经县防指研究,决定自7月4日11时起,将我县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调整后,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防汛责任、队伍,及时补齐抢险物资,加大涵闸泵站检修维护和水毁工程修复力度;严密跟踪水雨工情,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做到防汛与抗旱统筹兼顾;强化汛期值班值守,确保防汛指令和信息畅通。

2024年7月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