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公布!今日起,江陵电动自行车可免费上牌

03-02 09:49  

3月1日上午

我县全面启动

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工作

具体情况怎样?

和小新一起去看一下吧

在江陵县交通管理大队服务中心前来登记上牌的群众络绎不绝不少居民积极为自己的“爱车”申领号牌

市民  胡傲

我今天带好了所有的办证材料,八点半就过来了,办证流程也不复杂,很快就办好了。

市民  刘慧敏

今天办牌照感觉很方便,工作人员也很热情,很快就拿到了牌照。我觉得实行这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后对江陵的道路管理会有提升。

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

第一步:咨询填表

↓第二步:交验资料

↓第三步:查验车辆

↓第四步:录入登记

↓第五步:制证发牌

民警黄潇潇告诉小新,在办理牌照的同时也可购买保险,虽不强制大家购买保险,但是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社会治安综合险等险种。

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材料

(1)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原件。

(3)产品合格证原件。

(4)自愿购买交强险、综治险的,提交存档联。

(5)车主出具安全驾驶承诺书。

电动自行车上牌注意事项(1)发票遗失的,由所在单位、社区、辖区派出所给予书面证明。(2)合格证遗失的,需向原购车商家要求补办。(3)登记上牌原则上由本人到指定业务办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本人确实无法前往,需要委托他人的,除了提供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摩托车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合标电动自行车”

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可以直接上绿牌。应当在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在此前已经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3年6月1日前向公安部门申请登记,电动自行车号牌属于非机动车号牌,长期有效。

“超标电动自行车”自3月1日起《条例》实施开始,在此之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超标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内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于2023年6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号牌,适用于《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原已办理过渡期临时号牌(红牌)的仍然有效。三年过渡期结束后,所有过渡期临时号牌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

办理地点见下

1.交管大队违法处理大厅(荆洪路)

2.交管大队车驾管服务大厅(通运路)

3.各农村派出所服务大厅

4.社会代办点以向社会公示名单为准


快来给您心爱的“小车车”免费上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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