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倡导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确保春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祭祀安排
(一)时间安排。群众祭祀活动开放时间为1月15日(腊月二十四)至2月5日(正月十五)。其中,1月15日(腊月二十四)、1月21日(除夕)、2月5日(元宵节)为重点时段,开放祭祀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其余时段开放祭祀时间为中午12时至下午16时。
(二)祭祀方式。开展错峰祭祀,避免人流聚集,减少参与现场祭祀人员人数,祭扫活动从简,减少现场祭祀停留时间。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新冠疫情防护。现场祭祀群众全程做好新冠疫情个人防护,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服从现场指挥管理。祭祀现场交通将采取严格适时限流管制措施,所有交通工具须按引导行驶,听从指挥,严禁乱停乱放。
(三)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城乡公墓一律禁止焚烧香烛、纸钱,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禁止使用绢花、塑料花等祭祀用品。倡导采取鲜花、诵读祭文、家庭追思会等低碳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祀。
江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