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06-17 23:45  

近日,县公积金中心主动向企业宣传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据悉,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截止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恢复政策缴存并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政策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办理缓缴的企业,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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