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动积极作为,以高质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05-31 10:38  

为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和杠杆调节作用,江陵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展现责任担当,主动积极作为,以高质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惠民新政

江陵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十条新政”结合本地实际高效落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惠民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对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将购二套房首付比例从40%下降到30%;取消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公积金缴存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前置条件,取消其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还需提供一名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担保人的规定,大大降低进城务工人员在江陵安家的门槛,大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开展异地缴存人在江陵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动外地人员到江陵落户安家;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对我省“楚才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对县委县政府专项“招硕引博”人员,实行博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此外还放宽了无房户租房提取条件、缩短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限。

促进归集扩面,释放政策红利

为将更多职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享有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中心针对乡镇村(社区)两委班子人员、全县各单位劳务派遣人员、长期聘用人员、非公企业职工、民办教育机构教职员工等重点人群,制定建缴方案和台账,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同时,主动进楼盘、进企业、进民办教育机构针对性的宣传公积金政策,重点宣传非公企业职工可低标准先建缴,享有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购房可以在建缴公积金六个月后,申请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达到以贷促缴的目的,充分彰显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今年以来,中心在为民服务举措上,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力求出实招、得实效。在减要件、减流程、减审批时限上进一步优化。所有业务办理,能通过系统查阅到的要件不需要重复提供;贷款业务从提交申请到发放实现了五个工作日办结,推出的“手机公积金”APP和“网厅”业务零跑路、零审核和“零接触”掌上办理,广受好评,全县265家缴存单位,178家已开通“网厅”业务,网办率大幅提升。缴存单位和职工足不出户便可办理相关业务,大大提升了其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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