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江最新政策,你有必要看一下!

01-18 09:16   江陵县委宣传部 江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江陵县返乡政策七条

随着春节临近,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人口流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共度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江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布最新返乡政策:

一、外省人员返江前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如实报告近14天行程,对其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隐瞒不报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建议返江期间尽量减少出行、聚集和出入公共场所等活动。

二、省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区域人员,非必要不返江。确须返江的,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抵江后,实行“14+14”管控政策,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14天内来自有本土疫情省份的非管控区域人员。返江前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抵江后主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配合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等相关管控措施。

四、14天内来自无本土疫情省份的人员。返江前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抵江后主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配合村(社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51个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返江前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主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江后24小时内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配合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等相关管控措施。已转为管控区域的,按管控区域措施执行。

六、省内返乡人员,持健康码、行程码自由流动。其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村居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在排除感染风险前限制出行。 

七、社区健康监测14天期间,做好日常体温健康监测,开展7天、14天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须核酸检测阴性并向村居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到公共场所。如有身体不适须及时报告村居,服从安排及时就诊,切实履行个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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