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江陵县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10-09 09:21  

按照荆州市委巡察统一安排部署,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对我县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今天上午,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与江陵县委在江陵县锦天大酒店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见面沟通会。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全体成员、江陵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巡察办、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参加会议。

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组长杨华平强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江陵县党委、政府肩负着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要深刻理解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

要强化责任意识。江陵县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以此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为契机,主动查摆、系统检视粮食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要强化关键重点。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涉粮问题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精准把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监督重点,聚焦“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聚焦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情况;聚焦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聚焦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涉粮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粮食监管长效机制。

要强化协作配合。江陵县专项巡察联络组要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加强沟通联络,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开展工作;参与上下联动专项巡察的江陵县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成员要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积极协作配合,敢于斗争,勇于亮剑,深入挖掘查找问题线索,协同合作共同完成好荆州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要强化纪律作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将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十五严禁”行为规范,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江陵县委书记全运宝主持会议并表示:

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将自觉把此次涉粮专项巡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市委关于专项巡察的工作部署,切实把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的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

严明纪律,全力配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工作安排,精心组织、主动对接、严肃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配合,确保本次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主动认领,彻底整改。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标本兼治,巩固成效。将以这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切实履行党委和政府对粮食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此次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设立了邮政信箱、举报电话、举报意见箱、电子邮箱,仅受理涉粮问题的信访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对江陵县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专项巡察组将坚持依法依规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监督检查江陵县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监管责任、国有粮食企业落实执行责任情况,深入了解江陵县有关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情况,遵守党和国家涉粮法规制度情况,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邮政、电子信箱和举报箱及举报电话,仅受理涉粮问题的信访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涉粮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手机:17720354503(用于接收举报短信)

来信请寄:江陵县A001号邮政信箱

地址: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50号

电子邮箱:jzswdsxcz3@163.com

举报箱:县委县政府、相关主管监管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局、县市场监管局)、国有粮食企业、江陵县各乡镇政府、三湖管理区、六合管理区大门口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中共荆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8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