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 违建别墅等整治工作开展监督的公告

07-21 09:31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及清查整治“回头看”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省市纪委工作要求,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及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对相关整治工作的监督。现将监督内容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监督内容

01

聚焦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主要是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不力、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具体;

乡镇、管理区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位,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

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02

聚焦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落实监管责任不力问题。

主要是相关职能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力、行动缓慢;

对整治工作情况底数不清,失管失查整治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问题查处、整改不力,对违建别墅问题、“大棚房”问题查处、整改不力;

村级组织对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监管不力、失管失责等问题。

03

聚焦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主要是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虚报瞒报、打“擦边球”、搞变通;

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排查不实、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在土地、项目规划、审批等环节履职不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及专项整治“回头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虚假整改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占用农村耕地建房或者参与、组织强占多占农村耕地建房问题。

04

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力、行动不迅速;

督促监督同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不力;

对发现、收到的相关问题该查不查、查小放大、查而不处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电与网络举报

来电举报:

0716-4732930

网络举报:

http://hubei.12388.gov.cn/jingzhong/jiangliang/

2、来信来访举报

江陵县江陵大道20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434100

欢迎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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