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真方便!

05-08 08:55  






江陵县出台新的便民举措,从4月30日起,全县所有新生儿可实现当天出生当天落户。一家长当天仅用三小时,就领到婴儿的户口本,高兴之余,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连声点赞。

4月30日上午,市民熊先生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后,来到了县人社服务大厅为刚出生的宝宝领取社保卡。熊先生告诉小新,宝宝在妇幼保健院出生后,他原以为证件办理会跑多个部门,没想到这次在医院就办理了所有的业务。

市民 熊吉:当时医生告诉我有个“一事联办”的惠民政策,29日上午我就把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了,没想到当天十一点社保局跟派出所就给我打电话说资料已经办好了,以前听我姐姐说,她的宝宝出生时办户口跑了很多个部门,没想到我这一次很快就办好了,我觉得这项惠民政策非常好,效率非常高。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一事联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切实解决新生儿证件办理多处跑、多环节等问题,我县制定了《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工作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县妇幼保健院为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政策的首个试点,在妇幼保健院的新生儿家长可在“一事联办”专窗实现一站式办理。

县妇幼保健院护士 涂佛:首先家长要填“一事联办”的登记表,然后我们帮她把出生证办出来,把资料全部复印上传至系统。领卡的方式有自取或邮寄,邮寄一天就到了,自取就是去派出所或社保局领卡。

除了妇幼保健院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也设立了窗口。办理新生儿落户的市民只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儿拟落户方父母户口簿原件、父母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记录表、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填写申请表后,一天之内即可办结所有业务。

江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  杨娜:我们局将围绕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比如“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进而高效办成一件事。我们将聚焦群众常办难办的事项,整合部门资源,建立跨部门的联办机制,从而推进办事流程的再造,不断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江陵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流程图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服务指南

一、联办事项: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户口登记、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

二、受理条件

1、在全县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出生(1个月以内)的婚生新生儿;

2、符合县内落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社保登记等政策;

3、暂不纳入情形:非家庭户口、新生儿姓氏非随父姓或者母姓、新生儿未取名、父母户口均不在江陵县内、父母离异或单亲、非婚(或婚外)生育、母亲身份不明、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无效等情况当前暂不予联办,待全面推广实施后逐步纳入。

三、申请材料

1、江陵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母亲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

4、新生儿拟落户方户口簿原件;

5、新生儿出生记录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一表登记。由新生儿母亲在助产医院或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专窗填报并提交《江陵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母亲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

2、材料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给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专窗,材料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儿拟落户方父母户口簿原件、父母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记录表、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母亲未到场办理须提供)等有关资料。

3、综合一窗受理。在助产医院、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专窗,按照“专人专职专岗”要求,实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一窗受理、多证联办。

4、办理一站服务。

(1)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助产医院专窗核查信息后,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并将父母双方身份证、新生儿拟落户方父母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材料上传至联办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新生儿拟落户方父母户口簿全户页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由医院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定期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落户地派出所。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专窗只受理户口登记、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社保卡申领三项联办事项,申请人需在助产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和儿童保健手册后,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专窗申请受理联办事项。(时限:即时)

(2)登记出生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并将落户信息上传至联办系统,通过联办系统短信提醒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事宜。(时限:1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医保、人社办理窗口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卡申领,办理结束后联办系统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时限:医保登记1个工作日,社保卡申领3个工作日)

5、证件一并送达。事项办结后,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社保卡(医保卡)及出生户口采取就近领取或快递送达。总承诺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邮寄时间除外)

五、办理地址、时间

地址:江陵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专窗(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103号江陵县妇幼保健医院综合窗口、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温馨提示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内容必须使用规范汉字(详见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国发[2013]23号)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

二、对新出生婴儿办理户口登记

申请对新出生婴儿办理户口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婴儿出生后一月以内,按照随父或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江陵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专窗提出申请。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关于户口登记的相关要求及规定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向户籍地或落户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报。

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

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当年参加县内基本医保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基本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母在当年都未参加县内基本医保且未按规定缴费的,但新生儿户口在江陵县内的,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基本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未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的,在缴纳出生当年参保费用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四、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

申请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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