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招募民间河湖长!39条县级河流等你来守护

04-24 16:45  

回忆往昔,你错过了当“班长”?

进入大学也无缘“各种长”?

但没关系,如果你愿意

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就在眼前

江陵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面向全县

公开招募民间河湖长啦!

富有责任心、正义感的你

快来与我们一起

保护河湖吧!

01招募对象

民间河湖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社会团体、企业、媒体、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等义务志愿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开展查、评、议、宣等工作。

02招募范围

围绕目前河湖长制和治水重点,主要涉及39条县级河流,13个县级湖泊,206条乡(镇)级河流,1248条村级重点河流

03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能坚持参与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工作。

有志愿公益活动、社会监督经验或者熟悉河湖管理保护的优先。

社会团体在相应的管理机关登记。

04招募程序

民间河湖长招募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各乡镇(管理区)乡(镇)级河湖数量,团体数量不少于1个。可以选择一河湖一长、一河湖多长、一长多河湖等形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5月6日。

报名方式:有意担任民间河湖长的,请填写《江陵县民间河湖长申请表(个人/团体)》,关注“新江陵”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申请表进行报名,请将填写后的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451188595@qq.com。

考察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择优审定选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颁发证书:颁发统一聘用证书、工作证,任期2年。

对聘用的民间河湖长进行培训,培训后上岗。

05工作职责

巡查员:开展经常性巡查监督,发现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非法排污、非法捕捞,水体黑臭,其他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及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

宣传员: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普及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志愿者行动,带动周边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工作。

参谋员: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长江大保护”工作出谋划策,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联络员:听取和收集周边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河湖长、河湖长办或相关部门;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使河湖治理保护更加符合当地群众的意愿。

示范员:带头遵守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发挥“民间河湖长”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公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河湖共治、共建、共管、共享。

06激励措施

加强“民间河湖长”在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挖掘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事迹,组织好“优秀民间河湖长” 评选等相关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全省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联系人:王心宇

电话:0716-4732260

附件:江陵县民间河湖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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