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往昔,你错过了当“班长”?
进入大学也无缘“各种长”?
但没关系,如果你愿意
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就在眼前
江陵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面向全县
公开招募民间河湖长啦!
富有责任心、正义感的你
快来与我们一起
保护河湖吧!
01招募对象
民间河湖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社会团体、企业、媒体、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等义务志愿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开展查、评、议、宣等工作。
02招募范围
围绕目前河湖长制和治水重点,主要涉及39条县级河流,13个县级湖泊,206条乡(镇)级河流,1248条村级重点河流。
03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能坚持参与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工作。
有志愿公益活动、社会监督经验或者熟悉河湖管理保护的优先。
社会团体在相应的管理机关登记。
04招募程序
民间河湖长招募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各乡镇(管理区)乡(镇)级河湖数量,团体数量不少于1个。可以选择一河湖一长、一河湖多长、一长多河湖等形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5月6日。
报名方式:有意担任民间河湖长的,请填写《江陵县民间河湖长申请表(个人/团体)》,关注“新江陵”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申请表进行报名,请将填写后的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451188595@qq.com。
考察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择优审定选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颁发证书:颁发统一聘用证书、工作证,任期2年。
对聘用的民间河湖长进行培训,培训后上岗。
05工作职责
巡查员:开展经常性巡查监督,发现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非法排污、非法捕捞,水体黑臭,其他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及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
宣传员: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普及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志愿者行动,带动周边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工作。
参谋员: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长江大保护”工作出谋划策,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联络员:听取和收集周边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河湖长、河湖长办或相关部门;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使河湖治理保护更加符合当地群众的意愿。
示范员:带头遵守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发挥“民间河湖长”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公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河湖共治、共建、共管、共享。
06激励措施
加强“民间河湖长”在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挖掘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事迹,组织好“优秀民间河湖长” 评选等相关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全省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联系人:王心宇
电话:0716-4732260
附件:江陵县民间河湖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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