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河镇彭市村:打造集体经济集群 实现高标准高效益高保障健康发展

12-30 10:06  

熊河镇彭市村:

打造集体经济集群

实现高标准高效益高保障健康发展

熊河镇芦笋示范基地位于熊河镇彭市村3组(原民主村一组),紧邻荆州市彭湖湾生态农业园。是由县委组织部引导、镇政府引导、第三方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的集体经济集群产业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5月中旬启动,规划3-5年建设总面积1000亩,分三期实施。第一期面积200亩,主要建设芦笋种植试验示范区、高标准连栋大棚种植区及项目功能区;第二期面积300亩,规划建设中、高档大棚种植区和芦笋加工厂;第三期面积500亩,规划建设中、高档大棚种植区、普通大棚种植区及露天种植区,扩大加工生产规模,在主要大中城市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销售网点。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万元,第一期投入1000万元,其中政府投入500万元,企业自筹500万元;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别投入1500万元和2500万元,其中30%由政府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剩余70%由企业筹措。

目前,第一期项目已由彭市村与第三方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企业自主培育芦笋种苗20亩,到山东、山西采购种苗近80亩。因受疫情及汛情影响,连栋大棚建设由9月份延期至11月份开工建设,根据实施方案本期共建设连栋大棚12个,总面积57408㎡,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近70%,预计元月下旬可全面竣工。

项目实施后,将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共同提高的发展目标,并探索出高标准、高效益、高保障健康发展的集体经济模式。一是探索重资产发展产业模式。镇政府整合210万移民资金、200万产业扶贫资金、50万非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40万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资金,完成基地基础设施及大棚建设;市场主体投资500万元运营。二是探索高附加值产品种植模式。芦笋具有“蔬菜之王”的美誉,在江汉平原种植规模较小,市场价值较高,一次投资十二年以上受益,丰产期可单产达4000公斤,亩收益可达4万元以上,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三是探索新型利益联结模式。按照每斤市场价格3%-5%的比例提取集体经济收益、最低不得低于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5%,常年吸纳移民、贫困户及附近居民等劳动力不低于50人,平均工资不低于2万元/人。

熊河镇幸福村:

发挥基层支部战斗作用

规范农村建房 整顿人居环境

幸福村位于熊河镇东南角,辖7个村民小组,612户2564人,党员65名。今年来,幸福村按照全镇“穿点成线、连线成片、梯次推进”的思路,一个月宣传发动,两个月规划设计,三个月全域整治,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赢得了党员群众普遍认可。

一是走出去“学”。组织党员群众先后到仙桃、松滋、普济镇东礼村等地学习,启迪思路,激发热情,统一思想。

二是沉下去“思”。召开屋场院子会,广泛征集老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意见,聘请长江大学城规院因地制宜设计出“一渠两岸”“一景一文”“河清岸绿”的整体效果。

三是挺上去“干”。镇党政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包保到村,机关干部下沉到组、包保到户,村组干部分解到人、落实到沟渠路树。拆除占堤建筑12个、1290平方米,道路拓宽2.9公里,增添路灯60盏,砌砖护坡1050米、土方回填1200方、安装栅栏4130米,裁植树木1000余株、花卉12600余株、草坪400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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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倩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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