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依法拆除郝穴镇银花路、花园路11处违法构筑物

09-25 10:17  

24日上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出动执法车辆10台、执法人员65人,对郝穴镇银花路、花园路11处面积320平方米违法建筑物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据悉,前期该局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要求户主自行拆除,并且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户主逾期未拆除。占用公共用地搭成的建筑物,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属于擅自违规搭建,应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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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廖超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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