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禁毒”不停歇,发现这种犯罪,请速举报,最高可奖2万元!

04-25 22:18  

江陵县“反诈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有奖举报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反诈禁毒”工作要求,彻底解决我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毒品违法犯罪,特别是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和外流贩毒突出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县社会治理能力,现决定从即日推行“反诈禁毒”工作有奖举报措施。

原    则

一、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诈禁毒”工作的积极性,更加有效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举报奖励行为。

二、有奖举报是指对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侦查破案线索,并发挥一定作用行为给予物质奖励。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资料和人身安全。

三、对举报人的奖励遵循奖励金额和举报的线索破案价值相当的原则。

有奖举报的范围和奖励标准

一、举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现金奖励:

(一)举报在我县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举报外流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二)举报在我县实施的吸毒、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等原植物)、制贩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涉嫌外流贩毒人员,经查证属实的;

(三)其他应予奖励的举报行为。

二、公安机关将根据所举报的案件性质、类别、提供的线索价值实行分级奖励。

(一)举报一般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线索,经查证直接破获案件的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20000元;

(二)举报一般吸食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等原植物)、贩卖毒品或外流贩卖毒品人员线索,经查证直接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重大案件的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三)对影响特别重大的涉诈涉毒刑事案件,举报特别重要线索,可视具体情况进行高额奖励。

有奖举报的途径和方式

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和举报案件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一、电话举报。110和朱警官:0716-4732605。

二、信件举报。投寄地址为:江陵县行政服务中心13楼(江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邮编:434100。

三、当面举报。举报人自愿当面举报的,可以直接到江陵县行政服务中心13楼(江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部)当面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兑奖程序

一、奖励一般在案件查处、破获后10日内进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在受理举报之日起15日内由查证单位将查证情况通知举报人。

二、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江陵县反诈禁毒重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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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反诈禁毒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玲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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