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控在江离鄂人员出行的通告
(第15号)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指挥部《关于严控在荆离鄂人员出行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工作要求。自2020年2月26日13时起,严控在江人员及车辆离鄂出行,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在江人员及车辆暂停发放离鄂通行证明(含通过“荆易行”网上审批平台申办的通行证明),前期已发放尚未出行的一律作废。
二、外地返江人员和离江赴省内其它市州返岗人员按现行办法和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三、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城乡运行的水电油气物资、农业生产物资和经批准生产的企业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事宜按原规定办理。
四、对滞留在江陵的外地人员,所在乡镇、管理区要妥善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配合。
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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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玲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