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大,2月4日8时起,江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要求,对县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电动车通行,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无视通告要求,违法上路行驶。县交管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与此同时,我们将持续对这些车辆进行曝光!
【江陵县城区违反通告车辆
曝光台第九期】
车牌号:鄂DROH12
地点:江陵大道与荆江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鄂DCD882
地点:江陵大道与仙鹤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鄂DC7165
地点:江陵大道与仙鹤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鄂EE0Y51
地点:仙鹤路与中兴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鄂DC0082
地点:仙鹤路与中兴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鄂DC0310
地点:江陵大道与仙鹤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鄂A5YD11
地点:江陵大道与荆江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粤S5D1E1
地点:江陵大道与荆江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粤WVT358
地点:荆江路与中兴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车牌号:浙JH67Y2
地点:江陵大道与荆江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12日
疫情在前
警察不退
江陵交警一直都在
最后
再次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不要走亲访友
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
遵守交通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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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公安局
编辑:张怡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