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大,4日8时起,江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要求,对县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电动车通行,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无视通告要求,违法上路行驶。县交管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与此同时,我们将持续对这些车辆进行曝光!
【江陵县城区违反通告车辆
曝光台第五期】
车牌号:鄂A11M5M
地点:荆江路交管大队门前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鄂DCP256
地点:荆江路与中兴路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鄂N6M216
地点:仙鹤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鄂DS95E0
地点:荆江路转盘处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粤A9E5D8
地点:荆江路交管大队门前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鄂DR87E7
地点:仙鹤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鄂A3K69K
地点:荆江路与江陵大道红绿灯处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鄂DM52P2
地点:荆江路转盘处
时间:2020年2月9日
车牌号:鄂DV9K98
地点:荆江路转盘处
时间:2020年2月9日
疫情在前
警察不退
江陵交警一直都在
最后
再次提醒
不要走亲访友
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
不要驾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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