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原创   12-05 10:12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云上江陵报道:4日上午九点,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邬某涉嫌寻事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邬某在1994年至2017年间,曾利用其家族势力在某村干扰基层政权,造成了基层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且曾实施过拒交过路费并持刀将工作人员砍伤等违法犯罪行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邬某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将择日宣判。



来源: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滕金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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