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30余万元工资!逃到江西也被抓

©原创   07-15 09:20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云上江陵报道: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直是

社会关注的热点



最近

一名在江陵承包工程的

福建籍男子

就因为故意拖欠

农民工工资

在江西省被抓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


就在去年,福建人吴某文承包了江陵县马家寨乡某企业的一项排烟工程,并招聘了山东、四川、福建等二十多名外地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经过几个月的紧张施工,工程总算如期完成,可就在工人们等着结算工资的期间,负责人吴某文却突然人间蒸发了。参与工程施工的农民工觉得事情不对,便四下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吴某文的踪迹。无奈之下,今年六月,几十名农民工想用较为极端的方式讨要工资。


据农民工口述,该工地共有20余人工资遭拖欠,总金额达30余万元。得知消息后民警赶紧联系了县劳动监察局,希望他们能够介入协商处理。 


6月4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用电话与施工单位取得了联系。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施工单位负责人吴某文声称,这些讨要工资的农民工并非他们企业的人,他们拒绝到现场处理。

 


在工作人员再三追问下,吴某文居然又玩起了“失踪”,电话也联系不上。随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向施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施工单位三天内将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6月8日,由于施工单位并未按期支付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部门遂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部门。



案件移交之后,县公安局深入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民警随即对吴某文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7月初,江西公安传来消息,“人间蒸发”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吴某文在江西火车站用身份证购买火车票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并顺利押解返回江陵。   


“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负责人吴某文有很多房产豪华汽车别墅,他以与其它公司有纠纷为由,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是典型的犯罪行为,他以此不支付民工报酬是违法的。”马家寨乡派出所副所长夏雨亭告诉记者。



施工单位负责人吴某文在审讯中表示,由于自己公司的工程款迟迟没有到位,他便以此为借口,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  


据劳动部门最新消息,吴某文在拘留期间已悉数归还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在此,劳动部门提醒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一定要增强证据意识,工作中多方留存证据,以助维权成功。尽量争取与工作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详细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切不可道听途说,采用非法手段,不但无法维权,反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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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黄洋 郑文刚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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