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三湖一男子制造不实言论 被行政拘留

©原创   09-19 09:28  



云上江陵报道:互联网时代

微信、微博、QQ等自媒体、朋友圈

是人们交流情感、推动工作的舆论阵地

网络管理、网络安全

在法治更加规范的今天

随意散播不实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

逾越法律底线

必会受到法律处罚



前天

三湖一名男子

就因在微信群、朋友圈

制造不实言论

煽动群众集会

被警方依法查处



9月16日,三湖管理区龚家垸分场庄某,通过网络传播不实言论,煽动非法集会游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三湖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5日。





9月15日晚八点,三湖管理区龚家垸分场的庄某,在名为三湖兄弟姐妹的微信群中散布言论称:三湖农场未取消农业税,以每年每亩五十到一百元数额,不断增加税金,到2018年止,税金已高达800元左右,让三湖人民生活负担雪上加霜,苦不堪言。言论发布后,引起大批不明真相的网民转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转发出来后,可能会对三湖农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同时言论中要求群众集会游行,可能会涉及到非法游行,会激化农场和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湖派出所民警 王子渊 





得到消息后,三湖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对言论真实性进行核实。民警调查得知,庄某言论中提及高额税金,实则是经营田租金。经过“两田制”改革后,三湖管理区从2005年起,责任田就已经取消了农业税,责任田以外的经营田依法收取租金,从未收取过农业税。2019年经营田租金标准按市场化原则调整为平均每亩620元,并非庄某所说的800元,且庄某个人承包田地34亩,种植黄桃及其他农作物,年收入保守估计10万元以上,也并非其言论中所说的苦不堪言。民警在核实言论内容后,依法对庄某进行传唤。庄某对其散布不实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三湖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制造不实言论,以扰乱公共秩序处理,希望广大群众对于虚构或者不实的信息,还是谨慎处理,不要传播和制造不实言论,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三湖派出所民警 王子渊


小编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谣言止于智者,每一位网民都应当树立法制意识、责任意识,重视手中的“发布”和“转发”按键,不编造、不传播谣言,拒绝谣言,净化网络环境,从你我做起。





来源:江陵县广播电视台

记者:滕金

编辑: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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